根据《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》,现将第三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十次、第十一次审定会议初审通过水稻、玉米、大豆和棉花品种的初审意见、各试点试验数据、汇总结果等予以公示(详见中国种业信息网www.seedchina.com.cn),公示期为30日(自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5月13日)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可向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,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,包括异议内容、异议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,异议单位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通过邮政系统平信或EMS邮寄(同时电子版)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品种管理处 厉建萌(邮编:100125,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,电话:010-59193249,传真:010-59193142)。Email:zzjpzglc@agri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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